您所在的位置: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新型建材 银行信用哪去了

银行信用哪去了

  来源:新型建材网   作者:李先生 有61人浏览 日期:2019-03-26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新型建材网近日,网上流行一个段子:“中国的现状(经典) 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ATM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ATM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

 

此段子虽有些夸张,但看罢还是让人觉得深深无奈。虽有人为银行辩解道:“如果储户从ATM取出假钱或ATM少给了钱,可以通过举证让银行负责。”然而,举证又谈何容易!所以,大家虽然讨厌银行的霸王条款,但也只能认了,唯求神拜佛保佑“ATM吐出假钱”的事不要降临在自己身上。

 

按理说,银行应该是最有信用的地方。不然,老百姓也不会把辛苦钱存到那里。然而,现实却常跟我们开玩笑。近日,有深圳二手房买家反映,买房时银行审批的同贷书上承诺给予8.5折的利率优惠,等到房子过了户,正式签贷款合同时,银行却反价,要收取基准,甚至还要上浮15%的利率!

 

银行反价让需要贷款者进退两难:如果接受银行提价,房贷成本增加不少;如果不接受提价,银行不放款,自己一下子也难以筹到那么多钱;如果将房子退给卖家,以100平方米总价200万元的房子为例,再次过户,买卖双方将支付16.26万元的税费,由于是买方违约所致,税费都得买方来承担。

 

卖家的日子同样不好过。买家贷不了款,自己就收不到钱。如果买家最后不得不再次过户,即使不用自己承担相关费用,但毕竟要重新寻找买家,之前所做的一切都变成无用功,而且“未够5年的房产再交易要全额征营业税”,新房产证的日期非常不利于自己寻找下一个买家。

 

看来,银行的同贷书也有信不过的时候。

律师示,银行存在缔约过失,银行的反价,既违约,又侵权,要负法律责任。然而,银行却大吐苦水,说因为信贷额度紧张,只能“以价补量”,而房贷政策的频繁调整,也让银行无所适从。

 

好一个“以价补量”,好一个“无所适从”!商业银行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主体,理应对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负责。政策变动,也是一种市场风险,既然你已作出贷款承诺,就应承担相应的政策风险,岂能以政策之名而行“加价之实”?以市价七成以下做房屋按揭贷款,已几乎是零风险业务。既然收了远高于存款利率的贷款利息,为何不愿意承担那么一点政策风险?

 

看来,霸王思想已经深入到银行的骨子里:即使出了白字黑字的书面材料,仍敢堂而皇之地更改承诺,明明是自己不对,却把责任推给别人。这样的服务水平、这样的营业思想,怎对得住银行本来应有的信用金招牌?
2011-02-24 08:48:12 来源:广州日报
新型建材 https://www.xxjcwmall.com/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微信

关注新型建材网官方微信账号:“新型建材网”,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经营许可证  |  服务协议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602918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