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获知消息的挺同团体齐声欢呼
这起“释宪案”起因于祁家威与男伴到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驳回,又经行政诉讼后败诉定谳。
祁家威认为,“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有“违宪”之虞,声请“释宪”;户政主管机关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也声请“大法官”解释。
据悉,2016年12月26日,台“立法院”初审通过民法亲属编部分条文修正动议,异性或同性婚姻当事人适用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全案须经由朝野协商。但也有反同婚团体对此表示,不能接受,将反对到底、继续抗争,未来将发动“公投”,并动用公民罢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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