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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家具:网上购物定制家具 货不对路对簿公堂

  来源:新型建材网   作者:豆芽 有135人浏览 日期:2017-07-15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红木家具是指用酸枝花梨木等古典红木制成的家具,是明清以来对稀有硬木优质家具的统称。中国传统古典红木家具流派中,主要有京作、苏作东作颍作等。
2016年10月,因为新家装修,宁海的王女士经货比三家,在淘宝网上的某家居店定制了床、床头柜、梳妆台等家具。但等到货物运至家中,王女士才发现,自己定制的真皮床使用的不是真皮包边,且材质也非定制要求的桦木,与网上展示的完全不是一回事。王女士立即联系淘宝商家要求退款退货,却被商家以定制的家具不能退货是行规等为由拒绝。于是,王女士将该淘宝网店起诉至宁海法院,要求商家以假一赔三规定进行赔偿,同时,还提出了质量鉴定申请。鉴定结果显示,床的包边不是真皮,床的框架仅床尾部分是桦木,床背部分不是桦木。

  该案审理时,双方对该定制床的材质产生争议。淘宝商家称,他们当时标注为真皮是符合淘宝网《商品材质标准定义表》的规定,不存在欺诈行为,且皮料的颜色和材质也是王女士自己选择的。而关于床的框架在淘宝商品页面中有介绍,实物与淘宝页面中描述的相符,不存在主观上的恶意。而王女士则表示,作为消费者,认定的标准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商家作为相对专业的人士,对上述标准应有着更为清晰的认知,不能用上架规范及页面说明来模糊概念。

  经法院主持调解,商家自愿接受退货且返还货款,并按货款金额的两倍赔偿给王女士,鉴定费用也由商家承担。

  [说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应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我们在享受网上购物便利的同时,不能忘记可能带来的风险。本案中的王女士,仅凭商家提供的图片进行材料选择从而定制商品,而定制商品由于其私人定制性,在网络平台不能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购物规则,作为买家在维权时将较为被动。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定制商品时,对商品的材质、样式、颜色等各项指标及标准应作更为仔细的了解,确认买卖双方是否基于同一种认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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