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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红木家具销售额将10亿元

有263人浏览 日期:2017-01-07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预计到2005年,北京市红木家具售额可突破10亿元。

        但在红木家具市场繁荣的背后,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现象也比较严重。近年来,红木家具逐渐成为北京消费者的投诉热点,主要问题是产品材质及产品制作质量。

        红木树种名称混乱

        2002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红木的国家标准,将33个树种归为紫檀木花梨木、香枝木、黑酸枝木、红酸枝木、乌木、条纹木和鸡翅木8大类,分别隶属于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这一标准的实施虽然明确了红木的树种范围,但是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有些专业领域仍然处于界定不清的模糊状态。现在的红木家具市场上假冒伪劣情况十分猖獗,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红木树种的名称很多,存在同种异名或异种同名的现象,无正确的拉丁名。

        目前红木家具市场并不完全处于一个有序的状态,某些商家从自身利益出发,对于红木家具标签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标注,而是给出模糊的、模棱两可的标注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辨识能力弱

        大部分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区分真假好坏能力弱,在选购红木家具时往往搞不清它们究竟是用何种材料制成,只能一概以红木家具名之,因而上当受骗。而许多不法的经营者正是利用消费者的这个弱点,攀附红木树种的名称进行标注,误导消费者,同时在给消费者的发票上不写明所购家具的材质名称,一旦发生纠纷,由于消费者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行政调解双方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没有法定的检测机构

        现阶段,我国还没有法定的木材检测机构,对木材进行检测的多为一些木材研究所,他们并不能出具正规的检测报告,在发生检测纠纷时也不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实现红木家具市场的规范经营,不仅需要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也有赖于经营者规范经营意识的提高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加强。

        选购红木听听专家建议

        选购红木家具只要按照三部曲走就应该没有问题。首先是要清楚的了解国标对红木的有关规定;其次是多走多看,货比三家,有可能的话,可以亲自到厂家的生产基地去考察;最后,将购买的红木类名称写在购销合同上。

        注意红木家具材质。木材制品的名称不同,树种也就不同,其材质和售价也各异。从木材进价来看,亚花梨类木材的进价不足花梨的1/2,其制作的假红木家具售价较为便宜,容易欺骗一部分消费者。

        加工工艺与材质同等重要。除家具的颜色、天然花纹(特别是鸡翅木的花纹)外,加工的工艺精致程度、造型是否美观、榫铆结合是否牢固、拼接是否严密和净洁、漆膜是否透亮平滑、雕刻是否层次清晰、镶嵌是否完整光洁、圆角是否平滑、线条是否均匀顺直、装饰是否得体等都很重要,一件工艺精湛的红木家具才具有保值价值。

        注意红木家具的价格。消费者往往受价格的诱惑而上当受骗。千万不要购买价钱明显比同一类产品低的,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反之也不要花买花梨木的高价格,而实质上买的是亚花梨木的家具。据了解一套花梨木和亚花梨木的家具价格要差1万~1.5万元左右,所以要货比三家,多作比较。要比材质、比价格、比加工质量,还要选择自己喜爱的款式、造型、材色、花纹是否与家居环境配套。

        一定要在合同上写明木材类别。在购买合同上一定要求厂家按“红木”国家标准写明木材的类别。同时还要写明家具用料是整体(全部),还是部分辅料用的是非红木;为了让消费者放心,厂家通常向消费者声明,如有掺杂使假,双倍赔付。这样做,一旦有了争执,这便是有力的证据。

        消费者在购买红木家具时,要看清标签标注的材质,向经营者索要《产品质量保证书》,购买家具后切记要向经营者索要家具购买合同和发票,并要求经营者在开具的发票上注明所购红木家具的材质,是全红木家具还是主要部件为红木,并与标签标注的材质核对无误后方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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