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在其官网发布了《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正式通告:
1、自2018年1月1日起,货车综检、安检实行统一检测周期,不得重复检验检测,不得重复收费;
2、推行货车异地检测和异地年审及网上预约;
3、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严格查处违规替检、减少检验检测项目、篡改检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因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而被撤销计量认证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对其法人、主要责任人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行业禁入措施!

通知全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