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和防范自主招生作假
针对有中介机构打着包通过、考前辅导、提供所谓专利论文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敛财、干扰正常高校自主招生秩序现象,教育部专门下发文件:要求高校进一步严格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提出严格报名条件、严格材料审查、严格学校考核、严格监督制约、严格惩处造假等“五严格”工作要求。
教育部强调,高校自主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诈骗和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净化高校考试招生环境,维护教育公平。
■ 对在自主招生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在报名阶段查实的,取消其自主招生报考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在入学前查实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后查实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 对于学校、单位和个人在自主招生中徇私舞弊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7年,有关高校会同省级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对自主招生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的考生,相关高校和教育部门给予取消其当年自主招生资格和高考资格的严厉处罚。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遵守法律法规,凭自身真才实学报考自主招生,切勿轻信各种机构和他人的蛊惑,避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提高中西部及人口大省录取率
《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及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据悉,2017年高考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已由2016年的5个百分点降至4个百分点左右。
2017年,教育部实施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重点高校共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10万人,较2016年增加8500人,增长9.3%。《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完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
2017年,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份已全部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并启动实施,2017年报名人数达15万人,较2016年增长25%。
对此,《通知》就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提出要求,对于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高考。
贫困家庭学生可优先录取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明确2018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要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通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等措施,帮助专项生顺利完成学业。
▍报考条件
1.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
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 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3.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 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8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将本省(区、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提供给有关高校。各省(区、市)可根据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制订具体报名实施细则。
《通知》要求,严格招生管理和违规查处。要求各地和有关高校完善专项计划招生办法,优化录取工作方案,提高考生录取机会。加强工作衔接,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
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资格和当年高考报名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