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我们已经走在信用经济的发展道路之上,却也面临着一些失信窘境。在现实中,有的企业把信用挂在口头上,表面一套,背后一套,为了赚钱不折手段,在食品安全、建筑和房地产业、药品生产、商业、金融行业等方面,出现了不少诚信缺失、道德严重滑坡的案例。可以清楚地看到,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学术不端等屡见不鲜,广大企业和公众深受其害。有调查显示,我国人与人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信任度还不高,信用缺失已成为我国发展中的一个突出“软肋”。
应当看到,“义”与“利”都是人性的本能,企业主有逐利的冲动,同样会有道德的萌动。如何以有效的信用制度,来约束失信行为,引导“利”的冲动,是一个十分现实的课题。山东省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企业诚信等级评价,是一个好开端。以政府为主导,加强信用顶层设计,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推动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对于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引导企业成为“讲信用、讲商誉、讲道德的组织,而不是单纯的赚钱机器”,至关重要。
更为重要的,信用问题不只发生企业之间,依法纳税、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等,也是衡量企业是否守信的重要内容。建设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需要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携手行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大格局。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失信行为,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真正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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