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金司信用处处长李慧表示,目前中国信用建设的顶层设计已初步形成,下一步发改委将加快推动信用法制的建设,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更多地向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转变,即从事前审批向更多强调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近日在“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把握‘一带一路’发展机遇”研讨会上,李慧介绍,具体是指,事前建立信用承诺制度,事中建立信用承诺监管,事后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通过对监管流程、监管方式、监管机制和监管主体的重新再造,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将来事前、事中、事后的衔接,运用大数据的手段,运用联合惩戒的手段,通过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实现监管模式的转变。
同时,加快建立了跨部门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2014年底,发改委联合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安监总局、环保部等40多个部门,共同签署了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惩戒的失信人范围涵盖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企业、违法失信上市公司、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等,每个备忘录都有几十条至上百条联合惩戒措施。
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诚信教育相对滞后,整个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在机制层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机制还不健全,失信成本比较低;信用服务机构本身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不够;法律法规不完善,权益保护机制包括信息安全的保护等方面的法规还欠缺;“整个信用建设本身的组织协调和工作体系还需要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