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表示,2014年10月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牵头,构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初步建立了统一的企业信用体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建立并未彻底打通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当前的“信息孤岛”问题仍然非常突出。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是: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的信息缺乏有效的整合与共享,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暂时还没有大规模接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因此,当前企业信息和信用建设的重点内容,就是要打破横向和纵向的信息分割,实现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王伟说,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但是社会诚信问题也日益突出。在当前商事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市场准入不断放松,以注册资本作为企业信用重要判断标准的传统思维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市场主体需要借助于充分的信息公示和有效的信用约束来从事交易活动。然而,信用秩序又不能单独依靠市场而自发产生信用秩序,需要借助于国家的力量。所以,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现代化监管体系而提出的监管思路和监管架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