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中举例强调了电信领域中不公平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例如,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多家新闻单位对消费领域中存在的霸王合同等问题进行征集,收到大量关于电信运营商手机上网流量“当月清零”、“超额消费”的投诉,三大电信运营商多次与省消费者协会沟通,最终,河南移动公司将流量的使用时间延长到3个月至半年,消费者的流量由“当月清零”改为一个季度或者半年结算一次。
另一案例来自甘肃,2014年12月24日,消费者郭先生投诉至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称自己在某网络通讯商城以2,199元购置一款合约手机,签收后,咨询客服得知因参加活动的号码绑定了其他业务,与此次订单承诺的合约计划互斥,不能享受此次活动赠送及返还话费的优惠,消费者为此提出退机要求,被告知商品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不予退货。消费者认为,当初购买的是合约机,因经营者告知不到位及设置误导性套餐等原因使自己权益受损。在与客服沟通过程不畅后请求省消协给予帮助。经甘肃省消协调解,经营者给予退机处理,消费者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