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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环评豁免和环评告知承诺

  来源:新型建材网 有89人浏览 日期:2020-03-28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新型建材网各区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疫情防控,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在疫情防控期间扩大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实施范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扩大环评豁免的项目范围
  对有助疫情防控、保障民生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10个行业30个项目类别中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附件1),豁免环评手续,不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范围,建设单位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手续。《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沪环规〔2019〕3号)中已纳入环评豁免范围的项目仍继续执行。符合本通知或沪环规〔2019〕3号有关规定的项目均可纳入本市环评豁免范围。
  二、扩大环评告知承诺的实施范围
  在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与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中,对未纳入《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重点行业名录(2019年版)》的建设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实施管理,共涉及17个行业44个项目类别(附件2)。《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2019年度)》(沪环评〔2019〕187号)仍继续执行。符合本通知或沪环评〔2019〕187号有关规定的项目均可纳入本市环评告知承诺实施范围。
  三、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
  对实施环评告知承诺管理的建设项目,应按照《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以及《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的监管要求,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对实施环评豁免的建设项目,各区应指导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达标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实施情况跟踪调度机制。各区生态环境局及有环评审批权限的管委会每月上报实施情况,落实专人跟踪统计。
  四、实施有效期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止。
附件:1. 实施环评豁免的项目范围(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2. 实施环评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0日

附件1

实施环评豁免的项目范围(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序号

《名录》项目类别号

项目类别

文件类别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

2

粮食及饲料加工

登记表

 

3

植物油加工

6

肉禽类加工

8

淀粉、淀粉糖

9

豆制品制造

10

蛋品加工

三、食品制造业

11

方便食品制造

登记表

12

乳制品制造

13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0 

15

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

11 

16

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

12 

四、酒、饮料制造业

17

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

登记表

13 

18

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

14 

七、纺织服装、服饰业

21

服装制造

登记表

15 

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6

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登记表

16 

十三、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2

工艺品制造

登记表

17 

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

85

仪器仪表制造

登记表

18 

三十五、公共设施管理业

105

城镇粪便处置工程

登记表

19 

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13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

登记表

20 

114

批发、零售市场

21 

115

餐饮、娱乐、洗浴场所

22 

116

宾馆饭店及医疗机构衣物集中洗涤、餐具集中清洗消毒

23 

118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体育场、体育馆等

24 

119

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

25 

123

驾驶员训练基地、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机动车检测场

26 

124

加油、加气站

27 

125

洗车场

28 

126

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

29 

127

殡仪馆、陵园、公墓

30 

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180

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

登记表

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

按照《关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沪环评[2020]29号)执行。

附件2

实施环评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序号

《名录》项目类别号

项目类别

文件类别

1

一、畜牧业

1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对其中生猪养殖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沪环评[2020]39号)执行。)

报告书

2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

2

粮食及饲料加工

报告表

3

3

植物油加工

4

4

制糖、糖制品加工

5

6

肉禽类加工

6

7

水产品加工

7

8

淀粉、淀粉糖

8

9

豆制品制造

9

三、食品制造业

11

方便食品制造

报告表

10

12

乳制品制造

11

13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2

14

盐加工

13

15

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

14

16

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

15

十二、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0

印刷厂;磁材料制品

报告表

16

十三、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1

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

报告表

17

32

工艺品制造

报告表

报告书

18

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

69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报告表

报告书

19

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

70

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报告表

报告书

20

二十五、汽车制造业

71

汽车制造

报告表

报告书

21

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72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维修

报告表

报告书

22

73

船舶和相关装置制造及维修(拆船、修船厂除外)

报告表

报告书

23

74

航空航天器制造

报告表

报告书

24

75

摩托车制造

报告表

报告书

25

76

自行车制造

报告表

报告书

26

77

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报告表

报告书

27

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铅蓄电池制造除外)

报告表

报告书

28

二十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0

计算机制造

报告表

29

81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30

82

电子器件制造

31

83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2

84

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33

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

85

仪器仪表制造

报告表

报告书

34

三十二、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94

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

报告表

35

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5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

报告表

36

三十六、房地产

106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报告表

37

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17

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

报告表

38

119

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

39

120

旅游开发

40

121

影视基地建设

41

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157

等级公路(不含维修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报告表

42

172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

43

173

城市桥梁、隧道(不含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44

174

长途客运站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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