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为今后一段时期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如何推进、重点在哪里指明了方向,其中一章特别明确要全面推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互通信用信息是定向限制、精准打击的基础,为此《指导意见》特别提出,推动建立线上线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归集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实现各地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交换。引导和规范征信机构依法采集、整合电子商务领域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支持地方政府与电子商务平台、征信机构等各类社会机构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实现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信息交互融合、共同应用。
今年2月13日,国家信息中心与京东集团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和推进电商领域信用建设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畅通信用信息共享渠道,加大信用信息共享力度。根据《备忘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渠道,共享由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的联合奖惩“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税收违法信息、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数据、异常经营企业数据、产品质量不合格信息等。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经信息主体授权,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的相关企业信用信息纳入产品体系,并结合自身的市场影响力,与合作的各金融、商业公司及单位客观、高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